我在北京打工,赚的钱除留点零用外,其他的都交给了妻子做生活费。
以前是两夫妻在外打工,两人挣的钱买了在江西老家的宜春市里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装修好妻子就在家里带孩子读书,我们现有一个九岁男孩。
我从不在外拈花惹草,
现在妻子提出离婚,我不同意,她说要请律师上诉,请问我该如何应对,我如何能做到如果她真的起诉了我,而不会判决离婚。
我想就是因为我们长期不在一起,她在家里带小孩,而我虽然经常打电话给她,但我不太会说漂亮话,让她觉得失望了,起先是觉得我不爱她,到现在是对我的未来彻底失望,毕竟我都36了,还没有一点事业。
如果没有小孩的话我也就不拖累她了,但我想想我们只是过得苦才到这地步,其实全国有千千万万象我们这样的家庭,我觉得我妻子是太不想这样过下去了。而我觉得这样会对孩子打击太大,而我也失去了家,所以我不想离婚,起码一年还能回去两三次,体会有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