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之前的公司有劳动纠纷,我申请了仲裁,但是为什么社保局的调解员不希望我开庭,希望我和解。

我跟之前的公司有劳动纠纷,我申请了仲裁,但是公司给的金额我不满意,我申请开庭打官司,但是调解员打了几个电话给我劝说我不要开庭,最好接受公司的赔偿,说我年纪不小了,为什么不考虑清楚路费等等。而且第一次跟调解员见面,他帮我跟公司调解的时候就把我跟公司分开两个房间单独谈判的,而不是三方一起谈判。我想请问:难道调解员也有评分,需要尽量减少打官司的几率?还是有别的隐情?

仲裁人员就是充当一个和稀泥的角色,单位与所在的劳动部分肯定有关系,你如果不想和解的话你就让仲裁裁决,如果不服的话是可以法院上诉的,法院一般单位就没那么宽的路子了,如果你申请的事项是合理的,是肯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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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7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以下三种:裁决(仲裁或判决)、调解、和解。
当今模式下,调解是被使用最多的一种手段,因为这种手段效率高,执行效果好。
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只要在最后结果没有出来之前,都可以调解,调解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最快以较少的代价拿到钱,对单位来说则是解决了诉累,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

调解必须以自愿为前提,在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拒绝调解的前提下,仲裁员只能放弃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基本都是分开进行,这点正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27
不是,一般是能够调节就调解,不能调节才通过法律程序。打官司很麻烦。如果要是差距不算大,调解还是可以的。打官司需要证据,证据不足,有时获得的赔偿还不及调解。追问

我想请问:难道调解员也有评分,需要尽量减少打官司的几率?还是有别的隐情?

追答

不是的,仲裁也有很多案子,忙不过来。能调解就不是那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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