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孩子把名字改一下,可是医院不给改,派出所说上小学才能改。有这么麻烦吗?另外最主要的,改名以后,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名字不一致,对以后有什么影响??比如上学了,保险了,出国了,移民了这些有影响吗?
户口本和出生证名字不一致时。可以把出生证上的名字办理到户口本上的曾用名一行里。户口本曾用名一行就是用来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
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
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