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法与婚姻法两者关系的问题

背景:房产证是父母名字(父亲50%+母亲50%),由于父亲先于奶奶去世,涉及遗产继承问题。

咨询公证处,公证处表示该房产的50%是属于母亲,故50%不在此继承份额里,剩下的50%(我父亲的份额),先给25%给我母亲(夫妻共同财产),最后的25%才是启动遗产继承,我、母亲、奶奶平分这25%的遗产,请问这算法对吗?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如果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就要执行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了,如果结婚一开始就明确不形成这种关系,就用不着执行这条规定了。后一种情况对你有利,但是30年以前的人们很少不承认继子女的。另外除了继承,父母还可以直接给孩子财产,并且可以按照父母认为的公平方式方法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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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7
你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而你没说你爷爷去没去世!看你的介绍,我大胆地想你爷爷可能已去世!那你奶奶和你母亲都有继承权,你也有继承权,如果你有兄弟姐妹,你的兄弟姐妹也有继承权,看你介绍的内容,应该是没有!!如果你父亲去世时你是未成年你应该多得!以保证你健康成长和完成业!你奶奶失去了儿子,没有了你父亲赡养她!也应该对她有关照!以保证她安度晚年!应该是你得到你父亲遗产的百分之四十,你母亲和你奶奶各得百分之三十左右!具体的按遗嘱来,没遗嘱你们商量着来,商量不成再到法院,请法院判!再后来你奶奶过世,如果你有叔叔姑姑大伯,那他们也有继承权,那你就分不了多少钱!如果你父亲是独子,那你就能代位继承,能继承你奶奶的遗产!以及继承你奶奶继承你父亲的那部分遗产!在继承法里!妻子,儿女,父母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2个回答  2019-09-07
你的算法不对。
首先明确父亲的遗产范围:一半的房产
根据法定继承三分即可,每人继承三分之一。

父亲死亡,父母财产多半分已经处理过一次夫妻共同财产了,你的计算方式又给你母亲多分了一次共同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9-07
这个算法有一定问题,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已经占有了房屋财产的50%,所以不应该再次计算。
但是并没有什么先后之分。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这50%应该有三人平均分摊。
第4个回答  2019-09-07
遗产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孙女,对此我也不是很了解,我认为像你们这种情况,除去你母亲的那百分之五十,剩下是你父亲的遗产,确定法定继承人有几个,在进行分配,具体各分多少最好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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