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有一子即大孙子,老二有一女即孙女,老三有一子即孙子。
问题一:如奶奶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其他人是否需要签字方可生效?如其他人不用签字不服是否可争夺?
问题二:如奶奶未曾立下遗嘱,其他人是否协商签字才能财产分割该房屋?该房屋财产分割按何比例分配?
一、爷爷去世未曾立下遗嘱,奶奶健在,如现在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也是奶奶自己的财产才生效吗?
二、遗嘱如公正是否其他子女需要签字?
你好!
是的!
爷爷去世的时候,奶奶家一半的财产是爷爷的遗产,这些遗产以为爷爷没有留下遗嘱,所以是未分割的遗产!对于现金等,因为举证到底是谁的,所以可以都视为是奶奶的财产了。但对于房产,因为有登记,所以肯定有一半是爷爷的遗产。
对于房产一半,应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奶奶,爷爷奶奶的几个儿子,大家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一般都是均分。
所以,对于房子,奶奶有一半以上的财产权利,可以设定遗嘱。奶奶的遗嘱可以这么写:将自己名下的遗产全部由XXXX继承,最好做个公证。
如这样写的话,大孙子、老二、老三需要签字才能公正吧?
追答你好!
不要孙子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