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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有土地政策与经济发展关系之间的矛盾和成因
主要现状表现在土地政策确立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产权关系,不适应当今科技生产条件下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成了主要制约因素,也是产生诸多社会矛盾的根源。
症结表现在:第一、农业土地综合生产管理效率很低,土地在泛粮食泛规划泛环保泛稳定理论下管得过死,没有发挥土地资源资产应有的生产能力和使用价值,现有土地管理办法和包产到户(小解放,解放了人没解放地)土地管理模式,在目前生产条件下已经使分散不集中的土地,产生不了规模效益导致生产效率很低下。第二、农业土地科技水平很低,农业分户生产在种养殖技术、施肥和用药等方面水平都很低,科技含量不高,产品安全隐患还很大,所以农村农业更须要懂行的专业化投资人去生产经营,精心打理。第三、农民自己从农积极性不高,新生代农民更乐意进城务工,不愿作农地农活,但自己又有地有房在农村,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对付一下,没下功夫就没得产出,就是再三下功夫土地又不宽裕又分散,也弄不出啥明堂,能够吃饱已很不错了,更不敢奢望在地里挣点来办其他事情了。第四、农村农业劳动力缺少,有点文化和能力或体力的农民都进城打工做生意谋发展去了,留下妇弱老小在家,根本没有种好庄稼的能力,进城打工的在农忙时节又只有回家务农,他们两头忙两面都没搞好,一年到头实际收入并不多,钱都在跑来跑去时花掉了;随着城镇化发展,劳动力缺少必成长期之势,未来农村农业只有靠现代化科技方式发展生产。第五、土地荒芜严重,外出务工的农民,也担心家里的土地、房屋和地上附着物没人照看,又不能变现,不得不留下家庭成员看守,很不合算,有时还要造成很大损失;有的干脆抛荒,自己不用也不给别人用。出现有的地方土地很紧缺,有的地方荒芜浪费,实际荒芜浪费还相当惊人,很多的地方农村用打工挣来的血汗钱修很宽的房子,一年回家一二次甚至多年才回一次,空房相当普遍,造成土地和房屋浪费相当严重。第六、农业土地投入不够、不当、不均,想去农村发展的社会力量和资本也因土地分散不能集中,期限短,土地经营关系和产权关系难以得到切实保护,最终导致投资人不敢放开手脚搞开发,投入严重不足。政府在土地整理、改田改土政策方面缺发适用性,效率不高,与农业生产项目对接差。投入很不科学,典型的关系投入型,导致不科学不均衡,该投的得不到,得到的用不好或转移项目使用。第七、各地商业用地强征农地,补偿很低,造成很多突出的社会矛盾,还有小产权房的现状,政府不可能将这些房全部灭掉!这个矛盾在广泛的区域,凭现在的土地政策(土地管理法和承包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而且自18亿亩耕地红线理论提出后,各地都咬紧牙关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全国很多地方都是放宽条件把生产性能较差的土地也划入了的,现有土地可用来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资源接近枯竭。许多年来高速、高铁、高新区、城乡建设等各项建设,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和抛荒的耕地叠加在一起,减少了很多耕地是不争的事实,耕地只是在政府账面上和宣传上保住了。而坡改梯、占一还一、土地整理都是美好的官样理论,实际现实中很少真正得到实施的,偶尔也有作了的,只是使土地变得方正一点也增加一点田埂水泥路,耕地面积和产能没有得到应有补充,还有大量的养猪养鸡等养殖业、观光农业乱建乱占耕地的现象,所以耕地实际是没有保住的,基本农田也是没有保护住的。与其这样在嘴上挂着耕地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和落空的现行土地政策,大唱特唱,自欺欺人,不如大胆改革,创新土地管理办法,放开土地管理的诸多限制,就像不征收农业税并不减少财政总收入那样,也没有造成社会不稳定,相反会放活社会力量促进农村农业生产力发展。改革土地政策,真正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他们进城无后顾之忧,也让那些留在农村和新增去农村发展的人得到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关系,有效保护其合法产权,可有力促成资源、资本、人力、科技自由科学合理配置,规模经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宰的机制,这样土地活力才能焕发青春。
在2012年12月12日中央7台(三农人物)播报的,东达蒙古王集团公司董事长赵永亮沙漠开发成功的事例。其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有四个:思路、资金、科技、土地。那一片45平方公里的沙漠土地能让他能放心地综合开发,就很好地说明土地产权和使用权关系的明确对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同理也是决定着全国城镇化进程和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
二、 解决矛盾的途径
(1)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产权关系。土地所有权形式:国有和集体。现阶段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变更的)形式:征用、划拨、出让、转让(买卖)、抵押、入股、租赁(含临时占用)、赠与、继承、国有厂场承包。现阶段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变更的)形式:承包制、租赁(含临时占用)、入股、赠与(指本组宅基地)、继承(指本组宅基地)、集体厂场承包。-----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可以转让(买卖),后者不可以转让(买卖),只有政府可以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实质就是转让或称买卖)。-----本文主要建议修订宪法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在个人和单位之间自由转让或称买卖,任何个人和单位可以保持永久使用权,要改变其使用权就要依法赔偿。
(2)土地使用权不设年限。目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法理和法律上几乎都设定了使用年限的,住宅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承包地30年。但是最早的一批也快到期了,因为有地方探索了10、20年年限的办法,到期后也没再追加后续年限,不了了之。所以建议政府与单位、个人之间在确立土地使用权关系时不设定年限;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可自愿约定使用权关系的年限,也可不设定年限。-----就好比甲方卖个珠宝给乙方,这个珠宝值百千万,你就出百千万,这个珠宝就是乙方的了。丙方或甲方再想取得这个珠宝,那又得出钱买回来。这个珠宝之间买卖是没年限的。
新增土地使用权不设定土地使用权年限,但要设定城市配套费和年限,也可不设定年限,政府可以出让该地块的城市配套费,因为这块地享受了诸多的城市配套功能配套资源,可按建筑面积住宅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等等的实际使用征收城市建筑面积配套出让金;也可不设定年限,就像买珠宝那样卖掉城里的土地给使用者,实际是卖建筑面积的配套功能;如果不按出让方式或者出让金没足额征收时,可收取物业税调节。城市里的空地由政府统管或绿化或公益使用;即使某单位或个人要使用一块城里空地,也是因为城市配套的聚集效应产生的价值,所以可以收取临时或分年度配套金。对过去已经按年限确立的土地使用权依然有效,只是对应的折算成城市建筑面积配套出让金的年限。农民在本组内的承包地30年或不设定年限。非本组的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发展经济使用土地的,根据项目类型可收取区域资源配套费,可按土地面积一次性或分年收取,有的产业也可不收,只对其产品或经营收税。一个单位或个人要从农民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要给补偿,因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先占有的,或者是国家权力无偿确立的,他方要取得就得给钱补偿。
这样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再收钱了(包括林地不收,林木要收钱),这是天道合理的,就像我们每个人使用空气使用阳光一样,同是自然资源,无论谁使用都不能收钱!但是城市配套资源和区域配套资源是人类劳动的成果,是劳动产品,使用要付费的,多用多出钱,配套水平越高配套收费也越高。现在实际评估土地的价值时,就是根据区域配套因素确定的,只有很少的地质因素在里面,所以把土地出让金转变成城市配套资源出让金和区域配套资源出让金是回归本原的规律。这样换位理解并办理城市配套、区域配套、建筑面积和年限、土地使用和年限相互之间的新型关系是一个科学的方法。同时解决了土地不设年限的难题,解放这个思想好让那些以土地搞发展的各方力量大胆的投资,促进经济新发展。
(3)土地保护和流动。重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土地利用现状图斑,连片面积大于10(或待定)公顷以上,坡度小15%的,水、光、温适宜又能实行机械化粮食生产的现有耕地,除公益建设、军事用地外,实行严格保护,尤其不得变更其粮食生产的用途!允许保护区内土地发生土地使用权过户变更,但不准改变其粮食生产用途!政府对保护区粮食生产实行专项补贴!重新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不足18亿亩粮食生产基地时,其缺口面积由沙漠开发补足(下文专述)。非保护区的土地完全放开用途和年限管制,进入市场化机制自由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过户变更(大解放,解放了人又解放了地也解放了土地产权,新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卖地的农民也可以再到别的地方买地,也可进城,也可留住原地。买卖关系只需到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备案,到税务局完税,到社保局办好土地交易的专项配额享受低保社保医保。强制实行土地利用类别和土地区域类别差异化土地交易税率,用于搞大农业的土地交易税率较低,用于房地产等商业开发的土地交易税率较高;测算合理的土地交易税率,并分出一部分税金来作为国家粮食安全风险保证基金,目的是实现粮食安全的货币储蓄形式!卖出土地的户主及家庭成员也对应完善低保社保医保刚性配额之后,才可以办理土地买卖过户备案手续,否则转让买卖非法,不受法律保护。通盘考虑税金和配额要合理适当,让一定区域一定类别的土地买卖双方实质性能够完成交易。凡是交易后的土地就自动成为国有土地,使用者可以永久使用、继承、或者再买卖,一但再次交易,就要再次缴纳交易税。条件成熟后可立法按年度征收适当的国有土地使用税,用来弥补粮食安全风险基金或对粮食生产专项补贴。任何个人、机构都可以买卖土地,土地买卖只遵循市场化原则机制,公平协商,不得强买强卖、欺蒙拐骗。
许多农民卖地、卖房后(获大解放后)就可放心没牵挂地,去他们想去的地方打工做生意定居落户,农民个体或举家可以自由流动到适宜他们生存的地方了;除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用途被管制外,其他土地被全面解除限制放活,用地者在符合产业规划和环境保护条件下获取土地,可工可农可商可建设,只要是发展经济的事情就行;同时增加城镇土地的供给,力助城镇化进程对土地的刚性需求。 -----特别重要的是城镇化应以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基础,产业化以土地集中规模经营为条件,农村土地管制不改革就难以集中成规模,没有农村农业产业化支撑的城镇化只能是空中楼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综合发展多种经营,只有产业化后才可能有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才可能获得放心农产品。-----出台政策鼓励植树造林,改善环境也增加林木用材,在特定时期和地域木材还可替代钢材来建房,改变现行农村过度建造钢筋混凝土房子后,又进城人去楼空浪费资源资金的局面,也缓解国内缺少铁矿依赖澳洲进口的尴尬!-----通过缴纳合理的土地交易税各地小产权房的土地和产权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及时化解因土地政策不适出现的社会问题,使现实问题与政策理论滞后的纠葛不再让那么多的人如鲠在喉!农民不再被土地牢牢地捆住,土地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得到充分活化。盘活了土地盘活了人!
有人担心农民把地卖了,造成社会不稳定。其实正常情况下卖地和买地的人都要再三考虑后果的,所以不会出现土地买卖盲目的大起大落,绝大多数是瓜熟蒂落的有市场需求的有序买卖;当然任何时候也难免会出现个别盲目的举动,甚至被好吃懒做的人利用,这也可作为后来者买卖双方的前车之鉴。法律再严也还有犯罪发生。况且也实行了相对应的土地买卖交易风险保障机制,有备无患。此举是拉动内需搞活经济的重要举措,破解此难题必定成经济新增长点,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为资源、资本、时机、技术、土地重新配置和化解不断出现的土地矛盾断然改革呢?改掉那些不合时宜的落后的东西!包括放不下的法、权、利,还土地之本于民众和效率!
(4)粮食安全解决办法。各种因素造成耕地减少,相应粮食减少,有几个途径解决。一是改良品种,提高现有耕地的单产,提高复种指数,如有温室可作两季,发展多种种植业综合利用,改善食物结构等;同时政府把有限的资源、资金集中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沙漠粮食开发区的耕地上,确保粮食生产;对其他分散的多种经营的土地搞好市场化配置予以支持,发展适宜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丰富产品,间接增加粮食。二是搞好海洋江河湖泊种养植业的深度开发利用。三是搞好沙漠规模化开发,具有很高的战略意义!沙漠开发长远效率高,开发的沙漠平坦连片适合机械化规模化生产,-----又不与人、与建设争地;可解决粮食、肉食、有机燃料问题。几千年前沙漠就存在了的,在那里还有几个小国家,又没水又要打仗就灭亡了,有水时还能兴旺发达,那时科技和资金都受到局限,又不能搞全国水资源的统筹储蓄和调用,他们小国的少漠开发注定要失败的。
沙漠开发的关键和难度在于水资源的统筹储蓄和调用。首先大搞水利建设,继续搞好南水北调,要有计划地开发,着眼于长远,逐步加大力度,以保证粮食、肉食、酒精(或可燃有机产品)生产为根本目标任务。搞滴灌农业,搞现代化规模化的科技农业,核心解决粮食安全。其次发展沙漠牧业,多生产放心肉食品,增加蛋白食物。-----再次是用农牧业下脚料和特种植物产品加工生产酒精等有机燃料(千万不要弄去作燃烧发电的蠢事),进而研发生产民用混合燃料弥补石油短缺,提早作到民用汽车等燃料要少用或不用石油,免得遭石油紧缺后的麻烦!-----多途径尤其是沙漠规模开发解决人多粮少问题成功后,不再有受制于粮食安全带给政府的苦恼!
东达蒙古王集团公司赵永亮开发45平方公里沙漠土地搞产业就业服务配套,已入住10万人,全国沙漠土地多过45万平方公里,要是都可能开发起来,或能入住10亿人。这里边的道理和意义不难明白噻?!
(5)水电生态问题。中国复兴要有强大的水利建设成果作保障!水利建设、科学技术和资金是经济发展的命脉!古今中外缺水的地方都很穷很落后很不稳定,水兴旺国运倡!南水北调已实现了中线和东线,再把西线搞起来,目的是让北方缺水地方有水用。其实政府应该更加重视全国水资源统筹规划,统筹保储,统筹调配,集约使用。最近20年的干旱和洪灾对我们建设的影响说明,我国水利建设算个初级水平!还要用一二十年来建设强大的水利设施----水库、水渠和泵站----能确保丰水期尽量地储水(特别极端之说:储蓄淡水不出海;实际不用储蓄这么多的),作到储水和调水输送方便;大者跨区域调水(如南水北调中、东线),小者灌区联网供水(如都江堰灌溉),其目标任务是保障对新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沙漠粮食开发区的土地农业生产和生活年年可以用水充足!!大江大河的水要预报测算后做到足量保储和调用,首先保证本流域范围生活用水,依次是农业生产用水,之后生态用水,之后工业生产用水;再次是向其他跨区域的生活、农业、生态、工业调水使用;最后才是发电和航运用水。因此出现的发电和运力用水不保的状况,要靠发展核电为主的其他电能产业来弥补,靠提高火车、汽车等运力来弥补。
有人担心南水北调、沙漠开发和统蓄统调会破坏生态,科学地说在统筹之下不会产生灾害性影响,只会形成新的生态系统!在2.5亿年间地球遭外星碰了一下,随及引发超级火山爆发,使绝大部分的生物都没了,很久之后出现了恐龙,生态也好极了,不料6500万年间地球又被狠狠碰了一次,恐龙又灭绝了,每次植被都遭烧光,水域、空气和土壤惨遭毒害,很久之后才又形成了适合人类发展的新生态系统,没有那两次碰撞之后的生态大变化,也许人还是猿也说不定,所以要科学地全面地动态地看待生态变化。科学家研究证明沙漠出现和许多地方的干旱或水涝,是宇宙星球运转和大气环流造成的,基本与人的活动无关;人的活动主要是对环境干净与否产生影响,如果人类乱干那么空气、水体和土壤就会变脏,环境就会恶化;如果科学地发展就能自我修复自然环境,获得环境动态平衡,保持适宜性。南水北调、沙漠规模开发都是均衡有序地协调发展,是有计划的调水和开发,不是盲目无序的乱干,是保蓄水土和增加森林植被的,不是也不允许向大气、水域、土壤环境任意排放破坏性的有毒有害物质,不是也不允许砍伐破坏森林植被的,那是安全可行的。新的水域体系和植被体系必定催生新的生态环境,依然保持生物的多样性。在全国土地上,温光都能满足的情况下又有足够的水源,必将出现植被茂盛、物产丰富的全新景象,这就是自然规律。伊们为什么不充满信心加快步伐实施呢?
(6)相关重大问题。第一,科技在各项工作中很重要,是攻关的钥匙,沙漠农业成套技术、优良品种选培育、单产增高的种植养殖技术方法、现代化生产机械和生产工艺、以农产品或附属物炼制有机燃料的生物化工、混合有机燃料发动机研制、调水工程技术、新型水利设施设备、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等都得靠科技支撑,政府应对科技创新重奖鼓励或广泛奖励,比如我爱发明、科技之光、乡约等节目里讲到的各项小发明,对农业农村农企和工农群众都很实用,极大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了效率,就该对这些发奖。第二,户籍、生育、入学、社保、医保等配套服务,要同步跟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允许随之一并迁转,要对农民工培训两项以上基本技能。第三,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交通建设问题,不太主张由政府主导的修建连片的房子或赠送或卖给农户或半赠半送或搞补助,也不主张政府掏钱搞什么风貌打造搞形象工程;土地整理项目与农业生产项目往往不能很好对接,土地整理的生产经济效率也很低,很浪费资源和资金,改由政府示范引导农民自己作主的方式整理土地,或由龙头企业等为主自行整理政府按产品产出量补助。真正决定农村农业多种经营,决定经济发展好坏的因素:主要在于交通、水源、电力、广电网络,与其帮助那些较偏远地方大范围实施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还不如帮助那里修一条能进出方便的公路,搞好水电广、电网络配套建设,或者干脆有计划地对不宜居地搞移民搬迁。当下政府各级都在一边大搞城镇化推进,一边大搞新农村建设,一边鼓励农民进城又一边给他们建新村,像一边卖矛又一边卖盾一样,不知是何意?难道是在对农民们自己或去或留的选择能力进行测试?交通决定着广泛农村是否继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配置合理的交通路网比新农村建设重要得多!!目前十八大之后的城镇化,政府还是主导城镇配套建设,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引导培植产业发展,其他事项应靠市场化自由发展,不可强为拔苗助长。举目细细审视新老房屋,在市、县两级泡沫很大了,农村空房更严重,农村房建投入和产出浪费惊人,所以全国城市和农村房产产能严重过剩,是社会财富资源的畸形发展。-----所以政府搞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应围绕培育产业为主体,配套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第四,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倡导清洁生产,减少能耗,减少排污,严禁不合格产能的存在,严禁破坏生态的行为。第五,沙漠开发、水利建设、科技创新和交通信息网电,所需资金全盘预算,分步分项实施,资金来源靠土地税金、外汇储备、财政预算、股市收入、筹集民资等方式解决。
总之,顶层全面考量,着眼长远,抓大放小,抓好经济发展的方向。首先搞好全国大农业、大林业、大水利和城市体系四大主体规划,搞好全国交通、电网配套规划。其次具体抓好几件大事:水利建设、沙漠开发、科技创新、城镇化配套建设、大造林木。-----特别是大部分外汇储备该用来作好这几件事情!-----再者放开土地用途和年限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不放开),多形式允许社会力量去农村搞开发搞多种经营,提高农业和土地的效率,提高农产品质量。经济总量增加和人们富裕后,城市(镇)化就会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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