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周日户籍科上班吗

如题所述

派出所户籍科周六周日休息的。
派出所户籍科周六周日休息的。但属于调休工作日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并且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但周末是调整假期,纳为工作日的,公务人员需照常上班。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1-01

派出所户籍室周六周日不上班。

派出所是政府机关,实行每周对外办公五天,即周一到周五对外办公,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都休息,但有值班人员在值班,不过不办理业务。但是,有些地区的公安机关已推出预约办理户籍业务的便民措施,需提前预约,在约定的时间是可以办理户籍业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扩展资料

公安局户籍科相关业务办理程序:

一、婴儿出生落户。

凡在我国境内出生的婴儿,其父母双方或者有一方属于本市户口的,由户主亲属扶养人向婴儿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入户。办理程序:持父母的户口簿、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一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胎准生证,村居出具的接收证明到派出所申报户口。

二、收养子女入户。

1、收养人持相关材料到县、市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

2、收养人持《收养证》和居民户口簿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3、派出所户籍警审查后把材料上报到本科审批;

4、收养人持户籍科审批的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户口迁入。

居民因到本市工作就业、经商办企业、结婚、购房、投靠亲属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本市辖区的。办理户口迁入程序有: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辖区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村委、社区)和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在《公民户口迁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和《公民户口迁入审批表》到户籍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

3、申请人持户籍科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四、户口迁出。

户口迁出持本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办结后,派出所予以注销户口和收缴居民身份证;户口迁出人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五、暂住证。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在其他地方赞暂住的证明。凡离开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应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和领取暂住证。

办理程序:暂住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暂住地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无第二代身份证的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暂住在单位出租房的单位要签署意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六、死亡注销。

公民因各种原因死亡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持死亡人的户口簿、死亡证、火化证或者村委、社区出具的证明向辖区派出所申报死亡注销,死亡人已办过居民身份证的应交回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法定节假日-法律条文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0

派出所户籍室周六周日不上班。法定假日11天对外也不办公。

户籍,又称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 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 出生日期、 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地,户籍地和某人籍贯地不同的情况: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不是户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和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要求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按几千年来的 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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