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况,1.如果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2.如果协议是双方私下签订,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离婚协议有效需要特定条件界定,如果,签署完离婚协议,并且办理离婚证,则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如果,签署完离婚协议后,在办理离婚证之前一方对离婚协议提出异议,也就表示一方反毁,则协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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