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新公司必须要离职证明?没有怎么办?

做软件开发行业,第一家公司干了1年半,上着5险1金,后来倒闭了。然后现在进入第二家公司,工作了3周,试用期还没过,没有签合同,但觉公司不合适,已经申请离职。目前应聘上了第三家公司,但是第三家公司需要离职证明,为了证明不跟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问题来了。
第二家公司说我没转正,不能给开。第一家公司已经不存在了。找不到人了。我该怎么办?人家说自己想办法,离职证明必须有。
我有个朋友是开照相馆的,我可不可以让他给我开一份离职证明?盖上他们照相馆的章?这样会不会违法?

能。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06

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回原单位找到人事部门请求开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扩展资料:

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造成任何的障碍。

公司要求出具离职证明的原因: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确认员工已与上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有力证据,具有法律效应,可以规避企业因使用与其他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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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4
应聘时是否在简历中注明两家单位的工作经历?如果证明需提供最后一家的离职证明。如果提供虚假证明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如果之前的简历只写了第一家单位的工作经历的,可以去当地工商局开具单位注销证明可以作为离职证明的依据。追问

那个公司没有在工商注册倒闭。就是公司属于没钱了。员工都走了。但是老板自己还在。名义上公司还是存在的。但是没员工了

追答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要求单位开具。基本上正规公司入职都需要员工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的,否则录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单位是有风险的。你应聘的时候肯定提供过简历,需要按简历最后一家单位提供离职证明。你想用照相馆开的离职证明肯定是不能用的。

追问

我就说我上一份工作是在照相馆照的不行吗?

追答

你认为单位能信吗?你简历上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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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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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10-20

我没有离职证明能找新的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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