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可以更改吗?

如题所述

只要证据充分,可以更改。

1、公安部《户口管理规范》第五十六条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由于公安机关登记错误造成的,应当当场办理;

存在多个证明材料且内容不一致的,经调查核实后,予以办理。

第五十七条  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正出生日期的,按照《关于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中做好干部出生日期更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39号)规定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案例:

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出生日期不得变更。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

(三)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正情况说明。

提供上述材料,到县公安局户政科办理即可。

参考资料:人民网-户口更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22
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能改。
居民需要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口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有固定职业,还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是在校学生,还需要所在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二)办理步骤:(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主管领导,直至市局主管领导审批(审批权限各地可能稍微不同)。
(2)如果申请得到批准,申请人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三)变更出生日期的现实情况:
出生日期涉及到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诸多重大事项,比如:上学、工作、参军、结婚、退休等等,因此它的变更比较敏感,公安机关对于此事很慎重。
现在公安机关登记出生日期依据的是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凡以出生证明登记出生日期的情况一律不予变更。
户籍信息目前都以统一录入全国人口信息网络,而且涉及到身份证号的变更,更改难度很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可以更改。办理流程如下: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均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档案等权威原始凭据。(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5、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6、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第3个回答  2015-08-18
居民需要改户口本信息中的出生日期,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口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有固定职业,还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是在校学生,还需要所在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二)办理步骤:(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主管领导,直至市局主管领导审批(审批权限各地可能稍微不同)。
(2)如果申请得到批准,申请人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三)变更出生日期的现实情况:
出生日期涉及到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诸多重大事项,比如:上学、工作、参军、结婚、退休等等,因此它的变更比较敏感,公安机关对于此事很慎重。
现在公安机关登记出生日期依据的是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凡以出生证明登记出生日期的情况一律不予变更。
户籍信息目前都以统一录入全国人口信息网络,而且涉及到身份证号的变更,更改难度很大。
第4个回答  2009-11-26
不好改吧,
二,改年龄
1.先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改动,让他们开个证明再盖个章。需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
2.拿盖章后的证明到区一级或县一级的公安局去登记改动,改动之后最好重新换个身份证
更改年龄,如确系户口登记工作差错,经区级公安机关审批,派出所办理。非登记差错,一律不予办理。

一、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现实情况: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审批很严格,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如果你没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也需要变更,很麻烦。

具体程序: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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