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作中打闹摔伤,是工伤吗,如果是,工资怎样发.急急急!

如题所述

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不是工伤,属于违纪行为,应当予以处罚。至于停工治疗期间的费用和工资,按人身损害的规定,由加害人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01

    很遗憾,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无法认定为工伤!

    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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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01
职工在工作当中,打闹嬉戏造成伤害的,严重影响工作,不能认定工伤,并且还要给予纪律处分,工作场所严禁打闹嬉戏,不发给工资,损失由肇事者或者本人承担。
第3个回答  2013-09-01
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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