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助理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资格;员级资格满4年后,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如中专毕业后工作时间已满五年即可直接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大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申报材料: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主要业绩和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两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工作总结、技术报告一份。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考场人员将报名信息现场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签字确认(照片信息的采集,在入场考试前进行)。准考证在报名当场打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