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权法院怎么判决的问题。。

我有一朋友,
她父亲和她母亲是再婚的,
他父亲和以前妻子有个儿子,现在25岁了,
她父亲现在因病去世了,没有立下遗嘱,
但是有很多债务,还有2套房子。
这两处房子都是她父亲跟前妻离婚后买的,
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现在想争财产,
要求卖掉一处房子,可是她母亲和她不想卖掉房子。
在此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两处房子是她父亲跟前妻的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应该是分割好的。
如果两处房产均已在她父亲名下,那么她是有资格继承的,当然她哥哥也是有资格继承的,而且她们的顺位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她母亲,她,她哥哥各1/3,她哥哥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份。

如果一处归她父亲所有,一份归前妻,那前妻的那处房产她是无权主张权利的,她父亲的那处房产仍旧是要分割给她母亲,她哥哥和她自己的。

但是如果那两处房产在她父亲离婚的时候全部归前妻所有,那房子都不归她父亲了,她更无法继承了

所以关键是看房子的所有权~
个人愚见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由于没有遗嘱,房产的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分割,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09-01-26
1、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前妻的儿子基于继承法,也享有继承权。

3、首先,要看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然后再考虑遗产继承的问题。

4、继承了遗产的话,对于债务也就有了偿还的义务。按你所说的,债权人很可能会去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