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1、劳动仲裁后,仲裁裁决书生效,一方当事人逾期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作为,在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上级法院责令执行法院执行,或者由本院执行,或者指定别的法院执行;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