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3-16
对啊,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里的。
统一规范有奖销售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有奖销售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对有奖销售明确的引导性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仅规定了三种不得从事的有奖销售活动,即: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第2个回答 2009-03-16
仅指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详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7-31
最新的是5万元。。。 再也不用担心了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