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偏房远房亲戚的一家私人小企业上了三个月的试用期班,转正那天签合同的时候,跟当时试用期谈的待遇不一致。基本工资加了一点,但是不给提成,可能是没在三方协议上写明,公司钻了空子。然后我比较气愤,又考虑了一些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当天就卷铺盖走人了,只是在口头上跟领导说了辞职,然后第二天公司打电话让我去写了辞职申请。当时也没说不会发工资,但是现在离10.25(我公司发工资的时间)过去了大半个月了,听公司的意思是不给工资了,请问这样合理吗,请问我和公司各犯了什么错,能不能要回工资?谢谢各位!(不是那种很正规的大公司,有些部门什么的都不齐全,有时候晚上加班,单休没双倍工资的那种小公司)
我走的第二天,公司想挽留我,但是我还是走了,补写了一份辞职申请。
虽然是远房亲戚,但是不想搞僵关系。。
当花钱买教训吧 以后不要在亲戚那里上班! 因为关系很难弄
还是算了吧 这样你以后也可以不用被剥削了
找个正规的吧
好吧,谢谢。。
追答虽然 现在 劳动都是坑人不是 但是相信 未来会有阳光 活下来的 都是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