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做伤情鉴定吗

如题所述

1.
交通事故损伤可以做伤情鉴定。
2.
伤情鉴定,法医专业说法叫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这个要根据案情确定是否需要进行鉴定。
3.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逃逸案件致人受伤的,需要对伤者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用以确定案件的性质。
4.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以后,如果伤者的损伤不构成伤残等级,但是有一些法院也会委托对伤者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可以达到轻伤甚至重伤的,可以在精神抚慰金方面给予适当提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07
可以做伤残鉴定的。
但是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作出的伤残鉴定结果,某些法院是不接受的。你最好在当地各方先咨询一下,再做决定。
前提是首次手术结束伤情已经稳定且司法鉴定所认为符合评残时间就行了,钢钉是否取出是二次手术问题(日常称作后续治疗费)。
说未进行取钢钉手术就可以进行伤残评定的理由是因为:
1、有些人因为年龄原因不取钢钉;
2、钢钉起内固定作用,去掉钢钉要么不影响活动,要么影响,任何一种结果均对事故赔偿义务人有利,所以未取钉前可以评残且作为索赔依据。
交通事故案件适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即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
第2个回答  2022-08-25
交通事故鉴定: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又叫推介书。3、如果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4、肢体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受伤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5、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方面是否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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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2-19
可以做鉴定,前提是首次手术结束伤情已经稳定且司法鉴定所认为符合评残时间就行了,钢钉是否取出是二次手术问题(日常我们称作后续治疗费)。说未进行取钢钉手术就可以进行伤残评定的理由是因为:1、有些人因为年龄原因不取钢钉;2、钢钉起内固定作用,去掉钢钉要么不影响活动,要么影响,任何一种结果均对事故赔偿义务人有利,所以未取钉前可以评残且作为索赔依据。
交通事故案件适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即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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