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背着我在外面借了许多钱,请问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题所述

不算的,共同债务是需要用于共同生活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扩展资料:

夫妻关系中伪造债务是有处罚的,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2-03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14)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2个回答  2021-03-19
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其实是在夫妻存续期间,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是共同经营生产中所产生的债务的债务

而你老公如果在外面借的钱都是,用在了你们共同生活上,这样的债务还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如果他所借的债务,没有用在共同生活,反而是自己消费,或者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上,这样的债务是他个人债务,由他自己来偿还
第3个回答  2015-01-03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用于家庭正常生活开销的债务,比如水电费,装修费,赡养老人孩子,衣食住行,医疗,教育费用等等.

用于黄,赌,毒,小三,都不会算共同债务。

比较特殊的是如果借钱炒股,如果你不知情,借条又是一人签字,那就算老公的个人债务。和你没有关系。但是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也有法官认为炒股算正常家庭经营活动,会要你分担炒股损失。
但是如果老公借钱炒股盈利,就算认定是其个人的债务,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钱经营的获利都是共同财产。
第4个回答  2015-01-03
没离婚的情况下应该是,但是,还要看他把钱是不是用到你们共同的家或孩子身上!追答

没事,因为都是成年人,而且,我学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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