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在晚上八点加班的时候,因工作原因摔倒,致髌骨骨折。之前有购买社保,但考虑到年纪大了,养老保险买不满15年,因此停止购买社保,公司多给与300块钱补助。但现在却出现这样的意外,老板认为我们这一方也有责任,希望我们不要走工伤,说是自己意外摔伤,回农村报医疗还可以报一些钱,让我们先垫付医药费,等年底回家报销之后再来算账。目前我们先垫付了3000,老板付了3000,还欠医院3000多,还要住院一个多礼拜,接下来还有复查,还要把植入的固定物取出。现在都是我岳母和老婆在照顾,吃饭也是我们自己买。
如果是这样私了,我们又担心以后老板不认账怎么办,以后的维权会很被动,如果私下签订赔偿协议有没有效呢?如果是走正常程序,他应该怎么赔偿我岳父,现在有没有办法让他先付医药费?还是要我们现行垫付,后面再申请赔偿?我岳父现在刚做完手术,大概要6个月后才能把里面的钢丝取出来,那么请问以后产生的医药费又该怎么算呢?请大家帮忙支支招,在下在此拜谢!!
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有工资条!摔伤时有两个同事在场。您觉得是私了好还是公事公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