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1岁的时候,我爸爸妈妈就建了房子,使用这块地至今有27年了,但是父母在我六岁时离婚后我一直跟着父亲住在这个房子里,也依然是当初那个土房子,2010年父亲以外去世,我在外打工,赶回去的时候已经是父亲过世一个月后的事了,原有的房子被父亲同父异母的弟弟给拆了,他们没给我留下任何有关我父亲的遗物,爸爸的以外身亡赔偿费也被他们吞了,而唯一的房子也被他们拆了,现在我想在原地基上重建房子,我应该怎么证明那是我父亲留给我的呢?因为我是女儿,我爸爸和他弟弟们感情本来就不和,现在他们说我是女儿没资格过问,就想理所当然的霸占地基,我该如何挽回那片我爸爸留给我唯一的记忆呢?求救!!!证据补充:我没办法证明,唯一的就是我父亲在那个房子里过完了他的半生,村里人有目睹。
那我应该以什么名义起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