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受伤了,怎么走法律程序

如题所述

一、工地上上班,往往没有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合同关系。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牌等,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二、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依据鉴定结果索赔。
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人社局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人社局应当受理。
3、第二十条,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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