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到期了,公司不续签合同了。这样有陪偿吗?

如题所述

没有。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公司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不需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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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7

没有赔偿,但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您“解约金”。您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该单位就必须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工作三年则额外支付三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解约金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即十二个月工资。注意,自动离职或者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人员则不必支付解约金。

第2个回答  2020-09-07
1.劳动合同期满,没续约,可以取得经济补偿,不是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令〔2012〕73号)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所以可以取得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9-07
有赔偿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签是有赔偿的,因为不是你主动不欠签的,这个情况是肯定有的,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我们厂有好多三年合同结束,赔三个月工资的,这是很正常的情况。
第4个回答  2020-09-07
应该赔偿,你应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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