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搜学生身搜书包触犯哪些法律

老师因我看课外书为理由搜我的身和书包位洞 我说的搜身只是摸摸后背前胸胳膊看看有没有藏书 搜书包和位洞就是确切的 不过没有搜到 谁知道这有没有触犯法律 如果有触犯了哪一条哪一例 弄清楚点

我是学法律的,首先我不能因为,为了得到你的50分就昧着良心说老师做的不对甚至违反法律了等等。反而我认为这位老师值得鼓励赞扬是一位有责任感的老师!而且你应该感到荣幸,说明老师看重你才去教育你,老师如果对你不管不顾放任你看课外书,那说明你真的没希望了,至少说明老师心底瞧不起你,才不愿管你的!
其次单从法律角度讲,你老师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 明确规定老师对你有教育管理权,老师搜学生身搜书包就是行使对你教育管理权的表现。
最后如果你想要回你的课外书,明抢肯定是不行了,我可以教你一句咒语,这句神奇的咒语在我学生时代要回了我被老师没收的所有课外书!咒语很简单,面带诚恳的对着老师说:“你也是为了我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06
老师的做法显然是不妥的,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为了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法律对搜查作了严格的限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地方进行搜查。”此条规定的搜查权属于刑事侦查权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侦查权只能由公安、检察、国家安全机关行使。而且《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还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总之,搜查只能由法定的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除公安、检察、国家安全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无权对他人进行人身搜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甚至构成《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搜查罪。

老师虽然享有教育和管理学生的权利,但并不享有法律规定的搜查权。另外说的是,老师指使学生互相搜查,也是对学生人身权利的漠视和侵犯,是一种违法的行为,甚至应受到刑事制裁。
参考资料:http://www.66163.com/Fujian_w/news/smrb/030512/1_51.html

(转自: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188669.html
第2个回答  2009-03-06
除了警务人员在持有并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能够对公民进行搜身,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公民搜身,否则就属于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
第3个回答  2009-03-06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4个回答  2009-03-06
《宪法》《民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