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中层竞聘是否属于法定事由?

我原是一名主任级公务员,因原来的岗位高配后,由副局级领导担任,我就不再担任原来的职务,这次单位实行中层竞聘,领导以我报的志愿群众推荐票低为由,不再给我安排职位,我的职位也由原来的中层正职降为普通科员,请问这合法吗?

你好,用人单位的做法很明显不合法!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让单位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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