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物业公司违规经营,各地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争相筹备业主委员会,此时物业公司害怕合法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会影响到自己的非法利益,所以就会用一些手段来阻止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以此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很多物业公司自身的定位错误,因为物业公司把自己当成小区的管理者,当成小区的主任,他们手中掌握着全体业主的资料,掌握着小区建筑的实际产权情况,如果成立业主委员会,想要得到这些方面的权利和资料,没有业委会的监管机构,物业公司就会有更多的违规和更大的利益,所以才会想尽办法组织业主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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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服务质量差,蛮横霸道的物业公司,对业主来说真的是一件非常闹心的事情,除了每天要面对物业的各种不作为,刁难,还要时刻想着怎样不让物业找自己的麻烦,咱们知道,生活中仅凭个人之力是很难和物业公司抗衡的,所以更多的人就寄希望于业主委员会,有的小区会想尽各种办法来阻挠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物业公司应该来说更具有先天优势,因为物业公司在实际小区服务工作中,经常与社区,街道,物管科等多部门有合作,相对于个体来说更有组织,有专业,有资源,而业主委员会毕竟是自发的团体,在专业能力上很难和物业公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