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建房离婚怎么分

婚前自建房离婚怎么分

婚前自建房原则上属于婚前一方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离婚时配偶不能分割。如果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将该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做出处理。在处理使用时,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变更相关诉讼请求。在处理相关房屋的使用归属时,能分割的进行分割,不能分割的可采用协商、竞价、询价等方式进行给予适当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25
1、婚前自建住房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内双方共同对该房产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基于该行为所导致的房屋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8年双方一起对一方的婚前房产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房屋所有权未发生变更的,该房屋仍归一方所有。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置。

3、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人身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C、遗嘱、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可以认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个人生活物品。
E、其它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4、婚姻法18条所称的“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3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8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9条
第2个回答  2018-12-03
婚前自建房如果没有婚前做法律公证,那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法律公证书,那么就属于建房的人所有,增值部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18-12-03
婚前自建房,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是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不分割。
第4个回答  2018-12-03
1、婚前自建住房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内双方共同对该房产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基于该行为所导致的房屋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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