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本人本地身份证、社保卡到馆注册。
2. 本地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持本人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3. 持外地身份证的读者:
(1)居住本地:持本人身份证、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到馆注册;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持上述材料陪同到馆办理。
(2)非居住本地:持本人有效证件到馆办理临时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到馆办理,临时读者证有效期60天。
4. 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办理青少年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未成年人读者证。
书刊文献外借规则
一、书刊外借时,读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涂画、污渍、损坏、缺页,光盘是否有裂痕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须在办理手续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
二、图书(含附带光盘)、电子阅读器借期31天;期刊(含附带光盘)、音像资料、创意设计类书刊借期15天。随书刊外借光盘须与书刊同时归还。
三、各类文献在借期内可办理一次续借,续借期为原借期终止日起的一个借阅周期。所有借书和续借操作只有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没有过期未还文献、没有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四、读者须爱护所借文献,造成遗失或损毁的,按《遗失损毁馆藏资料赔偿办法》处理。
五、图书馆提醒读者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妥善利用外借文。
综上所诉,在广州图书馆借书一次可借一个月,续借一次,也就是说最多可借2个月。
如何借还图书?
外借:读者可在各楼层通过自助设备外借文献。
归还:图书须在首层自助服务区归还;期刊、视听资料须在北楼二层归还;南楼各层文献资料亦可在当层办理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