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按照目前法律的规定,职工入职后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为职工购买社保,若单位不按照规定购买社保的,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反应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满以后再给职工购买社保是不合理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峡山合胜U+超市客服收银、营业员薪资结构:
[玫瑰]上班10小时,月休4天
试用期:
基本工资2600+全勤奖200+加班工资26天*2小时*10元(520元)=3320元
转正:(拟3个月转正)
基本工资2800+全勤奖200+加班工资26天*2小时*10元(520元)+考评奖金(200至300元,视表现情况)=3720元至3820元
福利:
1、入职次月购买社医保,满一年购买住房公积金;
2、提供住宿及工作餐(中餐及晚餐)
这组招聘信息合法吗
峡山合胜U+超市客服收银、营业员薪资结构:
[玫瑰]上班10小时,月休4天
试用期:
基本工资2600+全勤奖200+加班工资26天*2小时*10元(520元)=3320元
转正:(拟3个月转正)
基本工资2800+全勤奖200+加班工资26天*2小时*10元(520元)+考评奖金(200至300元,视表现情况)=3720元至3820元
福利:
1、入职次月购买社医保,满一年购买住房公积金;
2、提供住宿及工作餐(中餐及晚餐)
那如果是试用期内故意裁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