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中新的继承权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独生子女的继承权问题,在大多数80后和90年代后的群体中,许多人都是一个孩子,在许多人看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是自然而没有任何悬念的,但是与之前生效的继承法相比,新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继承规则,包括对继承范围的一般规定,对继承范围产生了影响。
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如果父母没有意愿,独生子女很难继承100%的继承权。与独生子女继承顺序相同的继承人也包括死者的配偶和父母,他们都有权继承,如果父母想确保自己的独生子女完全继承遗产,订立遗嘱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在代位制中的适用范围从直系后代血亲扩大到了附带血亲,最初代位只限于死者的子女。
新民法典将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纳入代位因此兄弟姐妹的子女也被包括在代位中,也就是说侄子也可以,其中存在一个误解是,许多人只要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这通常是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造成的,如果父母没有作出有效的遗嘱,根据新民法典,与唯一继承的独生子女相同的继承人也包括配偶和父母,他们都有继承权。
如果父母没有意愿,独生子女很难继承100%的继承权以财产继承为例:如果财产是共同财产,婚姻中父母的财产,如果父亲去世,财产的父母拥有属于父亲的财产的50%作为继承,有四个继承人:母亲,儿子,祖父和祖母,四个人继承25 %的财产,如果爷爷和奶奶过世,他们将继承该部分,房地产将由儿子的父亲的兄弟姐妹继承,如果母亲过世,则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