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扩展资料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