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0年12月上下班时候发生了车祸,事后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书拿到了)2011年处理好交通事故,并得到理赔,现在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有9级,请问下社保,和公司该赔偿我那些方面。(得到理赔各项详列,万分感谢)
出了交通事故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赔偿了,那么应该如何索赔成了网友们经常问到的问题,那么今天就这个问题统一做一个分享。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大家一定要采用合法的途径进行索赔,不能采用过激的方法,这样非但不利于解决问题,还会升级矛盾,甚至有可能触犯法律。那么合法的索赔途径有什么呢?主要有两个方式,一个就是和解,另一个就是诉讼。和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了”是通过跟对方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如果您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一定要注意跟对方签订书面的和解协议,不然,所有的口头承诺都有可能成为一场“空谈”;另一个方法就是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需要去法院立案、开庭,最终按照法院下发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执行。
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如医疗等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深圳,谢谢
追答按照广东省的标准,分别为1个月和4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1+4)=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计算:本人工资X(1+4)=
这个不是很懂,能说明白点吗,我一个月的工资为2000
1、医疗费等一般认为重复的项目不双赔,如果交通事故赔偿了,工伤不会再赔偿。
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交通事故中是误工费,如果交通事故赔偿了,单位可能不再支付。
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00X9=18000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00X1=2000元
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00X4=800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10000元
你问问当地劳动部门当地的规定。
自出车祸到现在,公司是否要给我工资?(有个叫医疗终结期是怎么回事)
追答医疗终结期可以这样说,按工伤说是停工留薪期,按人身伤害说是误工期。一般医疗终结期是多少个月,停工留薪期,或者误工期就可以确定为多少个月。
如果是单纯的工伤,按工伤相关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但你是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一般是先按交通事故赔偿,赔偿不足部分有工伤保险补足差额。如果你得到的交通事故赔偿中包括误工费,如果当地是按差额赔偿,那么,你现在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单位可能不支付;如果你得到的交通事故赔偿不中包括误工费,那么,你现在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单位要按月支付。所以,我让你问问当地劳动部门当地的规定就能够明确这个问题了。
交通事故才陪了三个月的工资,我的内固定现在都没取,是到2012/6/9医疗终结期
追答你已经认定为工伤,如果医疗终结期到2012/6/9,那么就是说工伤的停工留薪期是6个月,“交通事故才陪了三个月的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另三个月的工资。
追问怎么能确定留薪期是6个个吗,我是2010年12/9号出的车祸
追答之前不知道你“是2010年12/9号出的车祸”,这样算来,如果医疗终结期到2012/6/9,那么,停工留薪期应该是7个月,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另四个月的工资。你工伤认定后确定停工留薪期了吗?确定了停工留薪期应该通知本人的,是不是7个月?
追问还没有确认呢,我的内固定现在还没去取。听说是取后,才由社保确认是吗
追答不是,工伤认定后就应该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满做伤残鉴定,停工留薪期满做鉴定不取钢板也能做。
追问不行的,我问过社保他们说一定要取了才能做伤残鉴定
追答那可能是因为伤情不同,或者地方规定不同,你就听从社保的安排吧。但你要向社保问清楚,你的停工留薪期怎样确定,这个绝对不能在取钢板后确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个是按什么规定来赔的。(还有我出车祸到至今,公司没给过我一分钱。公司应该给我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