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怎么解释,是必须要领导签字,才能生效开始算日子,还是只要把离职报告交给领导不需要领导签字,30以后就可以离开,而不违反劳动法向企业支付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了劳动者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劳动者不需要有特别的理由。

  其中这30天是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随时同意劳动者的请求,用人单位不违法,也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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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5
是以通知日期为准的,但劳动者往往缺乏举证能力
如果怕今后麻烦,到邮局寄送EMS,在“文件内容”栏目中填写“某人XX年XX月XX日提交离职申请,”收信人为人事部,并且取得送达或拒收回执。
取得回执后30天你可以直接走人,不用交接,如果扣你钱,直接监察或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11
是的,不需要领导签字的,但你做好保留证据,证明你已经提交了书面申请,防止单位反悔否认收到你的辞职信。到三十日后你离开不需要向企业支付任何赔偿的。追问

请教请教!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我已经提交了书面申请??

第3个回答  2012-04-10
通知是口头和书面都可以,给单位领导或者办公室/人事部都行,最好是书面,而且最好有对方签收,否则怕对方不承认。。实在不行就发专递寄给单位有回执就保险了。。
第4个回答  2012-04-10
你只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交接就可以了。追问

问题是,没人交接我的工作 ~/_\~

追答

你只要完成现有未完成工作,将自己所占有的公司财务移交给公司主管就可以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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