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健在,奶奶去世了,爷爷想把房产都给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各分得一部分钱,大女儿同意,但是小女儿嫌钱少,提出过分的要求,但是小女儿六七年没进过爷爷家门了,没有赡养过一天老人,奶奶长病到去世她都没去伺候一天,我们家已经当没有这个人了,奶奶没有立过遗嘱,但是生前意愿跟爷爷是一样的,现在爷爷想把房产给两个儿子,但由于儿女都有继承权,才想给两个姑姑一人一部分钱,现在小女儿撕破脸皮了,要十万块钱,爷爷说给她一分都瞎了,她不配,走法律程序的话我们会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