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健在,奶奶去世了,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爷爷想把房产都给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各分得五万块钱,大女儿同意,但是小女儿嫌钱少,提出十万的要求,但是小女儿六七年没进过爷爷家门了,没有赡养过一天老人,奶奶长病到去世她都没去伺候一天,我们家已经当没有这个人了,奶奶没有立过遗嘱,但是生前意愿跟爷爷是一样的,现在爷爷想把房产给两个儿子,但由于儿女都有继承权,才想给两个姑姑一人一部分钱,现在小女儿撕破脸皮了,要十万块钱,爷爷说给她一分都瞎了,她不配,气的肚子疼,走法律程序的话我们会赢吗? 不好意思没有分了
邻居证明可以吗?周围邻居都知道的
追答可以啊,你们家的人也可以,只是你们证言的证明力会弱一点!相比之下,邻居的证言相对来说更有证明力一点!
老人意思是不给她的 但是要按法律程序,就给她钱了,但是她嫌少 如果是正常子女继承我们没有意见,但是她从来没有赡养过老人,老人不认她,现在她就是硬要钱
追答我已经说了,按正常程序先计算出她应该继承的部分,然后再以未尽赡养责任为理由剥夺掉一部分,只能这样了。总之她是肯定能得到一部分的,只是多少的问题。
但是奶奶去世后 财产不应该爷爷继承吗 他没有权利分配吗?
追答没有~即使奶奶去世。要不然这个房产能被确定为是属于一个人的财产就有权利,但是如果是婚后财产就是两位老人的,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追问那爷爷现在还可以公证为自己的财产吗?奶奶去世了不是应该他继承吗?
追答不是的啊,你也不要太纠结了,确实是这样的。奶奶生前没有遗嘱,那么她的那一部分子女是来继承的。其实我们说的基本差不多了。你们可以请一个律师或者咨询下当地市民热钱来确认这个问题,看看怎样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