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在一个三线城市做销售,总部在深圳。每个月出差报销差旅费,差不多要六百块钱。上个月底公司要求参加培训,车费来去九百。这个月也有!六七百的差旅费。今天才刚申请,还要经过四个人审批。下个月可以转正了。但是因为费用实在是拖得太厉害了,所以本人打算辞职。但是害怕钱报销不下来。所以现在请教各位,如果我下星期一申请辞职,因为我今天申请的报销可能还没到总部,会不会不给我报销?或者连上个月的都不给我报?如果不给报,我可以去告公司吗?有没有法律依据?需要留什么证据吗?
主要是我下个月又会产生差旅费,也会有六七百。这样,每个月都有六七百的费用在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