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字叫做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个物流公司。试用期是3个月,在各地有分公司,总部在佛山,我们新来的都要到佛山总部实习。现在我就在总部实习,但是我想离职,因为经过3个月的双向选择,发现这个公司不适合我。原因有很多,待遇低、条件差、基本上都是应届生、官僚主义很重等。实习是一个月,来了才知道是支援加学习,支援占到80%,学习在20%。而且变相的强制加班,不加班说是工作不积极,主动,会影响到返岗。现在我的感觉就是上了一艘船,要回去只有自己游泳回去。
一句话 我现在要离职 我从分公司到佛山的差旅费的费用怎么报销,可以报销吗?从法律上讲。
还有公司一直利用实习人员变相强制加班,可是又是在佛山总部,提不到证据,而且他们就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这样就可以省很多钱,又听话。试用期3月,工资2000多点,啥子不管,海盗总部来,又没有挣到钱,又没有学到东西(我不是应届生),还受气的很。什么玩意。。真的是天高皇帝远,乱搞。
现在要报销的话 我肯定是找分公司的财务报,到时候又怕推诿到总公司 到时候我就老火了。
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呢。加班的证据我怎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