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还是可以立刻走人,并结算工资?

我是刚毕业的学生,现在是私立学校的教师,和学校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其他老师也是,学校也没有说什么试用期。现在我想要辞职,老板说要是我走就不会还我工资。我从国庆后就去那学校教书,到现在11月末了,学校还没有发10月份的工资还我们,一直说没钱拖欠。
我想请问假如我现在要辞职,用不用按照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的程序?得怎么做?因为我们是没有签合同,学校也没有给我们买任何保险,所以不知道用不用。还有,学校说走就不给钱,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维权?去劳动局举报有没有效?我十一月初有提过要辞职,可是学校不让,但是我没有递交辞职信。现在我要是说按照我当初说的日子来计算一个月的话,有没有效的?还是必须以辞职信为准?
我看网上有的说可以不用那个程序来,而且还可以索赔双倍工资,有的又说还是要按提前一个月的程序来。
因为不是很懂法律,所以请专业人士尽量为我解答一下,谢谢了!不想再被学校剥削了。

回答如下:

1、即便未签合同,辞职也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即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非试用期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你需要讲法律的时候他就出现,你不讲法律的时候,他就得走开。法律其实一直都在!
2、单位未签合同、不交社保、拖欠甚至克扣工资都是不对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期限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3、的确也可以不辞而别,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的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向你主张赔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27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要点: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要有证据,一般情况下是辞职信的签收
二、你的情况
没有签合同,更用不着通知,直接走人即可,但是,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要点:你不仅可以不用通知直接走人,还可以主张双倍支付工资,具体方法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这是个类似法院的东东,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不能直接提起诉讼),提交劳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单,工资卡等等),其他不懂的,具体问仲裁员即可,仲裁委一般比较偏向劳动者。然后注意是每个月双倍工资,也就是说你自上班那个月开始到你走人的那个月除了已支付的工资外,还要支付等额工资作为不签合同的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条款。
三、自我救济,你是教师,自己买本《劳动法》看即可,简单易懂,基本上没有难以理解的法律解释。
现在已经没有哪个用人单位傻到不签劳动合同了,不仅留不住人,还要额外支付,我怎么就碰不上这样的好事啊。。。
欢迎追问,祝顺利
第2个回答  2013-11-27
如果你和学校是劳动关系,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学校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补发工资、补缴社保。首先是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不是聘用制的。请你结合如下法律依旧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关于确定劳动关系通知(2005)12号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1-27
可以结算工资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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