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了两年半了,现在要被辞退

我们部门要搬家,搬到外省,我也去不了,所以公司就让我们自己再找工作,在这个公司已经工作两年半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这种情况应该得到补偿么?能得到多少是合理呢?

    劳动者只要依法维权就可以得到权益保护。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在先,你应当先维权,要求用人单位先承担赔偿2倍的工资。然后,你再考虑被用人单位辞退问题。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03
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补缴相关费用,承担11个月的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
第2个回答  2019-09-23
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补缴相关费用,承担11个月的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
第3个回答  2019-09-23
从你进单位为止就是正式劳动合同期,单位如果要辞退你,应该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还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否则还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未签订书面合同,从进入单位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9-09-23
没签合同,公司要辞退你,公司可以不给你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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