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因分手、离婚退彩礼的事烦恼,故而很多人来咨询我。大致的问题有我结婚前给了女方彩礼,现在离婚了,我能把彩礼要回来吗;我和女方是异地恋,结婚后也是两地分居,现在离婚彩礼能退回吗?我和女方同居了几个月,奔着结婚我给了彩礼,现在双方分手,我能要回彩礼之类的。问题各有不同,但指向的结果的一致的,就是退彩礼。彩礼是想退就能退吗?其实不然,我们国家就退彩礼一事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有符合规定的情形,彩礼才可以退。而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不具备上述特点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因此,彩礼具有地域性的特点。
在界定双方之间的往来财物符合彩礼特点的基础上,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对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均应当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状况,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财产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当事人存在上述情形的,除在具体分割财产时少分或不分,亦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制裁。
相识相爱不容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