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了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上社保,在和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工资一项写的是基本工资+绩效,员工如何维权?

公司为北京企业,为了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上社保,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高管、中层和基础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一项,写的都是基本工资2500+绩效,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三补、绩效。现在公司以业绩亏损为由,只给员工发放基本工资2500元,请问,企业的操作违法吗,员工如何维权?

这个还是违规的,这个属于擅自克扣劳动者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合同只是证明工资收入的一个证据而已,还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实际工资远远高于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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