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北京企业,为了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上社保,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高管、中层和基础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一项,写的都是基本工资2500+绩效,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三补、绩效。现在公司以业绩亏损为由,只给员工发放基本工资2500元,请问,企业的操作违法吗,员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