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当时有村干部口头同意,我家把二层楼翻建三层楼,之前听说没有土地证,后来好象是91年后办理农村房屋土地证,当时办理土地证时把我们家的漏办理了,我们农村人当时也不懂,现在快要碰到拆迁了,到镇土地局去咨询,他们说已经不办理土地证,也不补办。我们在这住了三十几年了,不能把我们当违章建筑处理吧。在说当时是他们有关部门漏办的,我们也不懂,1:我不太懂国家的有关政策,那这个土地证就真不能补办的吗?
2:如果不能补办,那让村里出个证明敲个章那有用吗?难道他们就这样推卸责任吗?还讲不讲道理了。请老师们给我点见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