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写了辞职书,本来劳动法是三十天就可以离职,厨师长说两个月我就答应了,然后两个月到了,他又说要留我一个月,我有点不想答应,然后他说要走你就走,意思是要我不要工资,我也委屈留了三天,然后休假生日两天要陪女朋友,然后他只给我休一天,我说要不是他我可以多陪女朋友几天,他就说这是你自己的事情,然后我就说他骗人什么的,他就说我最近工作不认真,我承认我不认真但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我只是偷懒了,就这样压我。我就晚上去店里骂他什么脏话都说了,还把捡起他掉车钥匙丢了,不过第二天在众人面前和他道歉,可他还说要罚我五百,十天的工资,本来就不想待那里,正好这些事情一起,我知道自己有错,但是不能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在一个月吧,就自己走了,不知道我找劳动局有没有用,我也只是刚刚出社会,什么都不懂,但是他们扣着一个半月的工资没有发,我找劳动局拿的到钱吗?希望有朋友可以告诉我,我现在很无奈。他把我的辞职书丢掉了,还是藏起来了,反正没看见了,他还狡辩说没有答应过我两个月,但是我辞职书写了,同事有几个知道而且看过,我能不能要他们做证拿回我的工资,我知道自己做了有些偏激的事情,但我劳动了一个半月的工资得要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