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朋友犯了故意杀人罪被抓起来了,一审死刑,家庭也没有民事赔偿能力,只有一套房子,但住着老母。现在他从狱中带话出来要他的朋友们帮他筹钱,但并不是给他,只是给法庭上看他有赔偿能力,然后死者要求不要求执行死刑,赔偿他自己来想办法,请问可行吗?民事赔偿能抵刑事处罚吗?
唉,不知道他在里面谁给他出的主意,觉得只要死者家属不坚持要求执行死刑就可以判死缓,可是他最开始是争吵中一下子把人打死了(对方先拿刀威胁他),然后还毁尸灭迹,我觉得情节挺恶劣滴,现在我朋友觉得挺为难,帮吧觉得好象这不可能成功,不帮吧又觉得有点见死不救的感觉。法律上有什么条款根据,或是有什么案例吗?听说发生过民事赔偿后不要求执行死刑的案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