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的商铺,交完首付后开发商一直办不了按揭,一年多后,通知我们可以去办按揭了,银行发现我的信用卡有逾期纪录不肯批贷款,全款又无力偿付,现在想退房,我们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是全价的5%,这个我愿意承担。
现在开发商说,我们这个商铺的房产证已经办了,要求我们付全款,如果要退房,我们付大概13.6%的税,这个应该按二手房交易来算了。我想问的是,开发商的说法可信吗?在按揭没办下来的情况下,我们要退房就要按二手房交易来交税吗?如果退房的话,契税是否能退?还有个开发商收取的维修基金是否能退?
我一再强调目前无力付全款,最后开发商恼羞成怒,说要起诉我们。如果说我们要求退房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是合理的,我们通过起诉能达成这一诉求吗?
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及期限”条款并未提到付款期限,只说明了首付比例和金额以及需向银行贷款的金额。但却规定了“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以及逾期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开发商把钥匙交给我们已经一年有余,但由于他们手续方面的原因,一直无法去办按揭。请问他们有没有可能向我们收取万分之三每日的违约金?
按我的理解,这件事并不复杂,无法办理按揭是我的责任,我愿意按购房合同赔偿,首付和契税都应该退还给我们。但是在开发商这却变成了,要么全款付清,要么退房变成二手房买卖,理由是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
购房合同写的比较简单,应该说没有其它值得注意的条款,我不觉得开发商起诉我们能落下什么好处,无非是想吓唬我们去付全款。反而是我应该主动去起诉他们要求执行合同选项退房,我的想法是对的吗?请大家指点。另外其实我也知道跟开发商较劲没啥好处,估计要想退款也很难执行。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你也太感人了,回答了这么多。。。
事实上这商铺因为是在小区内,我们算是四线小城市,相较去年我买的时候,价值应该是不升不降的,总体卖价也不高,在20万以下,升值空间估计了不大,我没有尝试做二手房卖,因为也是上星期才刚刚知道我按揭办不下来了,而且我只付了首付,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我应该是没有权利去卖的。你说的对,合同里并无可退房这一选项,只是我逾期还款开发商可收回房子并要我们赔5%的选项。
哦 小区内部商业。。。呵呵 房产毕竟是大事嘛 能帮助到人就尽量帮了~你再去咨询咨询律师 看他们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