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入成本都怎么入账

我新接手的这个劳务派遣公司,将收到的全部工资、保险、派遣费等做收入,然后将支付的工资、保险费等做成本,按二者的差作为营业税计税基础缴税。这样收取用工单位的各项时,全额开营业发票,那么,我做账的时候把收入成本怎么做分录啊?拜托指点一下我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劳务派遣公司工资及社保如何做账?

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由其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怎么做?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贷:银行存款

5、计提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办公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拓展资料: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5

劳务派遣公司工资及社保如何做账?

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由其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怎么做?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贷:银行存款

5、计提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办公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拓展资料: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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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该企业应作分录:

  ①发生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工资      

  ②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③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④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指出,本准则将企业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其中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因此,给予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全部纳入职工薪酬范围的职工范畴,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或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以及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对贵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派遣人员提供劳务,其用工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同劳务个人签订,其工资、奖金、应缴保险等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给劳务人员发放工资,劳务派遣公司给贵公司出具发票的情形,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虽然为贵公司提供服务,但并不属于贵公司的员工。
  贵公司支付给这部分派遣人员的工资费用等不属于上述职工薪酬,应为劳务支出,我们理解不能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首先你要确定你是劳务派遣公司,有些企业以劳务公司名义从事劳动派遣业务,他们的税收和会计处理完全不一样哟。
先给你看税务:
财税【2003】1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
保险
(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如何计税如上,
财务成本:
将支付的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计入你企业的成本费用是不合适的,他实质是受派遣公司的成本之一。
所以,
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人部分)
主营业务收入(差额部分)
支付工资或劳保
借:其他应付款(工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支付公司分摊管理人员工资、日常开支(
第4个回答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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