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上班!工伤赔偿还没下来!如果现在离职的话,那些赔偿该由谁支付?公司好像不准备给我赔偿

工伤十级,公司要我离职,现在还没有得到赔偿!公司不给我赔偿该怎么解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果单位正常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该三部分赔偿全部由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简单的说,如果单位正常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24
离职也照样支付。

工伤的话,请你保留你在医院的证据,记住请复印一下,原件必须保留在自己手里,然后请你让医院的医生写明伤残的情况,或者是伤情的程度。并请求一定工伤认定。

第二个,属于工伤的一切赔偿,就是在你出事这个过程中的,医疗费啊,后续的复查啊,各种费用,都是公司理应程度的,这不论是法律还是道义都是这个理!

工伤十级。是工伤里面最轻的一个级别,公司如果商议无果,你可以请求劳动保障部门的介入。
成功率是很大的。

实在不行才是人民法院审判,不过根据你这个,情况还不至于要走那个路。

最后还是养好身体,以后操作一定注意安全。让有关部门给予那个公司一定的惩罚,让他们为自己的员工着想,就是我们的本意了,如果处理好了,不用事后过多的纠缠。
第2个回答  2012-07-24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省的《某省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待遇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内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康复的费等,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都有具体规定。

  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那还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涉及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2-07-24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十级,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时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本人工资),社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是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理应根据你在公司工作的年资给予赔偿,工作不满一年或一年为一个月工资,两年为二个月工资,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