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种”末位淘汰制“考核合理吗?请大家给点意见

公司提出”末位淘汰制“考核制度,我部门三位员工参与考核,按照100分制考核,评分分别是97、97、96(部门人员6人,其中三人为试用期员工,不需参与考核)公司要求必须在三人中选出ABC档,因考核制度中有明确说明,选为C类的员工将影响评优并进入淘汰流程,我提出我部门这种情况下不适用ABC档级评分,被人力资源部否定,说必须评一个”C"出来,并说采用的是韦尔奇的”活力曲线“绩效考核方法,请问各位,这样的考核方式是否合理?

有些人就是在卖弄自己专业,一点都不合理。 C类员工是不能胜任自己工作的人,他们更多是打击别人,而不是激励,是使目标落空,而不是使目标实现,作为管理者,不能在C类员工身上浪费时间。 你们中间有人是吗?你们中间评分都那么高,说明已经胜任工作。你们部门的业绩很差吗?你们部门的素质远低于行业水准?不见得吧。 实行活力曲线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一个好的企业文化氛围,要能够在任何层次进行坦率的沟通和回馈。再说了任何工具都是有缺陷的,绩效目标是提高能力与绩效,当目标达成,活力曲线就应该停止运行。你们实行的周期不会是每月一次吧。照这样下去,整个企业都人心惶惶,不垮才怪。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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