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六月毕业的大学生,7月进了一间补习机构工作,工作一个月后离职,辞职是提前四五天通知的,有办离职手续。
现在到十月份公司仍不发七月的工资,其余的员工就只是发了提成费,没法基本工资,多次催都说正在处理,要么说公司没钱。
当时说好只有基本工资一千八,没签合同,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程序是怎么样的?我没有什么证据,只有当时的工作牌和叫里面的同事帮我拿到一个月都有我的签名的教师签到表原件。
希望各位专业人士可以帮帮我,工资对一个刚毕业正在找工作的大学生是很重要的!
多谢!
太谢谢了,已经去了劳动局,跟劳动监察投诉了,居然不受理,还说叫我跟该公司先协调一下,TMD都半年了还协调,他们还说那家公司总部撤了,不归他们管,没总部仲裁不了,哎!!!现在求助无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