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朋友向我借了钱,我直接打进他帐号里,留有银行存单!
没有打借据,本来有短信证明他向我借款的但是手机掉了短信全没了!
现只知他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他的身份信息查到他已不再身份证地址居住,暂时无法找到他的人!
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如果告他会胜诉吗?
以什么方式告呢 诈骗可以吗? 如果报警,公安局会受理吗?
手机掉了 如果起诉可以要求法庭帮我调出短信内容吗?
那我能请求法院帮我找通讯部门调取我跟他之间的详细短信内容吗?
追答您得经过一定的程序。要是立案的话,您说这个银行存单是借给他的钱,而他可能会抗辩,但他很可能没有理由证明自己抗辩内容。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您就可以提出他向您借钱时给您发短信这一事实。当然,依您自己的能力是不可能调出短信内容的。不过您可依该证据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由您或您的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进行调查收集。应当注意的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最迟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并因当向受诉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不知以上回答能否帮到您,嘿嘿。。为这事困扰很久了吗?希望您早日争取到自己的权益。很高兴能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