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法律问题!!

我在原单位一直跑业务,期间业务费多采用借款单形式领取,但是我在书写过程中一部分写的是领款出差,最近原单位把我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借款,但是失效也好像过了,主体也是不平等的,但是法院仍然受理了!请问大家我的胜诉机会有多大?这个钱因为都是94年左右的事情了,对方的证据就是一大堆借款单和电汇单!郁闷中~~

对方主张的借款是否都是94年发生的?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存在94年之后向你主张权利的证据?
按照你的表述,94年发生的借款到现在肯定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这期间,每两年他都向你主张过这笔“借款”,那诉讼时效就因权利主张而重新计算。
所以,关键还是看有没有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此外,你可以举证证明这些借款单都是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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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2
你好!
从你介绍的案情看,单位是不是一直在催促你还款,否则,法院也不会受理的。毕竟94年的债务,早已过了时效。
如单位一直没有书面催促函,那就恭喜你,本案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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